我市首次出台《成都市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指导规范(试行)》 即日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 李奕)老旧小区物管怎么管?今后业主可以按需“点单”。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市房管局出台《成都市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指导规范(试行)》,即日起实施,首次规范我市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行为。据市房管局物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上千个老旧住宅区(点)今后都将参照《规范》选取不同级别的物管服务,而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用或建筑物管理维护费可由业主自行决定。
物管持证上岗
大门口24小时执勤
市房管局物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老旧住宅区有的是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有的是社区组织的其他管理人管理;有的是产权单位延续管理;还有部分是由业主自行管理等,因没有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各个老旧住宅区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我市首次出台了针对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的《规范》,将规范当前我市老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
按照《规范》,我市凡是1999年以前建成交付使用的老旧住宅区都将被纳入管理范围。并要求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人员均应着装式样统一、持证上岗;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在住宅区主出入口24小时执勤,对出入住宅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同时,乱设摊点、摆摊占道、“卖口子”等现象不能出现在老旧住宅区。
物业服务分三级
业主可以自己选
《规范》还将我市老旧住宅区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优。同时,《规范》又按照综合服务、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五大类别进行了细化要求,为业主提供了丰富的选择空间。如物业服务企业受理业主、使用人的服务咨询、求助、投诉的时间,一级24小时、二级16小时、三级10小时;每年一次的业主满意度调查,一级80%以上、二级75%以上、三级70%以上;物业服务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对建筑区划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一级每2小时巡查1次、二级每3小时巡查1次、三级每5小时巡查1次,并都要求有巡逻记录……“换言之,业主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级别的物业服务‘菜单’。”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物业服务的不同标准,业主可与提供物业服务的物管公司或其他管理人自行协商物业服务费用或建筑物管理维护费如何收取。
据业内相关人士表示,《规范》的出台为老旧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管理等提供了行业规范,推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