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美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 “翰林•首府”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翰林•首府
建设单位:成都市美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崇州市崇阳街办义邑路66号
四至范围:东至江源中路,西至尚贤坊路,南至义邑坊路,北至东兴街。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翰林•首府””总建筑面积169354.1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3244.90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509平方米(含业委会活动用房30平方米),门卫室10.50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998.73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及其他设施设备用房43590.98平方米(包含地下垃圾用房98.60㎡、地下物业用房219.94㎡)。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0.90%,总容积率:2.00,绿地率:31.09%
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位)1235个
电梯56台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7号楼1层509平方米(含业委会活动用房30平方米)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7号楼(物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美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8-64055128
联系人:陈先生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地在成都市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应入川、来蓉注册地资质备案证明文件;
(五)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已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照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美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