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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广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6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金龙广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建筑区划位于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1号,四至范围:东至德通心愿城;西至大湾北路;南至交通局宿舍;北至华金大道。
2、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3、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90053.7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820.77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34627.98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6849.61平方米、消防控制室65.52平方米、市政设施点位23.24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353.2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及业委会用房360.06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及其它用房建筑面积20953.40平方米.
机动车位656个。
容积率3.99、绿地率15%、建筑总密度44.98%。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建筑面积330.06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三、项目总平面图及主要设施设备配置
见项目总平面图、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说明。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地在成都市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相应入川、来蓉注册地资质备案证明文件;
(五)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五、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若报名单位只有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0301日、2018030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出售的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若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030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七、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0227日至201802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时至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招标人:成都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
                                                                              日期:2018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