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和物业管理“幸福年”主题活动有关要求,全面深化物业管理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决定开展2017年度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构建“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物业管理行业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有关工作要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提升服务窗口形象,努力营造“争当蓉城好业主,共建蓉城好家园”的和谐发展氛围。
二、创建范围
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客户服务中心、客服前台、维修服务中心(站)等。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风尚倡导活动。在物业管理区域广泛刊播展示“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大力宣传“好业主”、“好家园”的价值标准,为“蓉城好业主、蓉城好家园”评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依法有序参与物业管理活动。
(二)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建立以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的文明志愿服务队,广泛吸收和发展业主志愿者,紧扣“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开展扶贫帮困、扶老助残、便民利民、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招募和选聘“业主义务监督代表”或“社区文明劝导员”等形式,引导业主共同抵制陋习、弘扬正气,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
(三)开展窗口形象提升活动。深入实施“和谐宜居环境”营造计划,加强环境维护和绿化养护,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工作,倡导“垃圾减量分类”。深入实施“精细化服务”提升计划,梳理、排查和整改物业服务的薄弱环节,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积极组织开展“服务明星”、“岗位标兵”等比学赶超活动,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窗口服务人员的文明素质。
(四)开展“文明服务窗口”评定活动。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扎实开展“文明风尚倡导、文明志愿服务、窗口形象提升”三项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各服务窗口认真对照《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达标的服务窗口,可推荐参与协会统一组织的“文明服务窗口”评定。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至9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本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文明风尚倡导活动”、“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窗口形象提升活动”。
(二)对标创建阶段(2017年9月30日前)。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推荐窗口参与“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并填报《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文明服务窗口申报表》(附件2),于9月30日前报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7年10月)。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测评,对参评窗口进行综合考评,并于10月30日前,公布“文明服务窗口”考评验收结果。
五、工作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充分准备,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达到“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标准条件的,市物业管理协会将授予荣誉称号并表彰,同时提请主管部门予以信用加分奖励;对未按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标准
2、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文明服务窗口申报表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