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函〔2017〕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幸福年”主题活动要求,积极倡导“我爱成都 幸福家园”的现代城市宜居生活理念,充分展现我市幸福家园建设成果,激发业主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热爱成都”的情怀,协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我爱成都 幸福家园”征文和摄影比赛,诚邀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人员及写作、摄影爱好者参与。
一、主办单位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活动内容
(一)“我爱成都 幸福家园”征文比赛
(二)“我爱成都 幸福家园”摄影比赛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主题要求
1、反映物业管理在建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中的积极作用;
2、展现“蓉城好业主、蓉城好家园”价值标准和良好风貌;
3、反映我市物管行业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团结奋进、坚韧不拔、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
4、记录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和精彩瞬间。
(二)形式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并符合下列要求:
1.征文作品:文体不限,题目自拟,字数不限(诗歌,要求4行以上)。投稿作品一式两份,一份为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一份为不可编辑的PDF格式。
2.摄影作品:作品形式和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后期加工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得对照片进行合成、拼贴、挖补等加工。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和摄影比赛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网络人气奖等,并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五、活动流程
(一)作品征集(2017年8月30日前)
参赛者请于8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与《“我爱成都 幸福家园”征文摄影比赛报名表》一并提交至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官方邮箱cdpma@sina.cn。
(二)入围作品产生(2017年9月15日前)
主办单位根据征文和摄影参赛作品要求,初选出入围参赛作品。
(三)社会评价(2017年9月30日前)
通过相关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展示入围参赛作品,进行社会公众评价投票,并产生网络人气奖作品。
(四)专家评审(2017年10月30日前)
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五)结果公布(2017年11月)
公布相关奖项和获奖作品,并组织表彰活动。获奖作品将在有关媒体进行展示宣传。
六、活动声明
(一)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的权利,可以重复对参赛作品进行编辑、出版、展览及宣传,并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二)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凡参加本次比赛的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主办单位关于本次活动的声明内容,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七、联系方式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投稿邮箱:cdpma@sina.cn
联系人:郭颖
联系电话:028-61515316
附件:“我爱成都 幸福家园”征文和摄影比赛报名表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