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08年,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关怀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和协助下,本着“立会促业”的办会原则,紧紧抓住《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创建文明城市这一契机,以“构建和谐物管”为工作重心,紧紧围绕自律、维权、服务和协调的协会功能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此过程中也涌现了一批与协会发展同甘共苦、荣辱与共的优秀会员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发扬成绩,鼓励会员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按协会章程规定模范履行会员义务,依法经营、诚信履约、规范服务,经研究,决定授予四川电信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0家单位“2008年度优秀会员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蒲亚莉等10人“2008年度优秀个人会员”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会员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表率作用。其他会员要以他们为榜样,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市场、开创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物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形象服好务,为科学规范和谐发展我市物业管理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名单
2、2008年度优秀个人会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