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的通知精神,引导成都市建筑区划内物业服务企业在保证业主(使用人)日常生活安全、舒适、方便和为其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实施节能环保措施,降低能耗和保护环境,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制订了《成都市建筑区划内物业服务节能环保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经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理事会通过,现将该指引的四个配套指引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本指引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joyce_zhou411@sina.com
附件:(一)《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节能环保指引》
(二)《供配电设备设施节能环保指引》
(三)《电梯设备节能环保指引》
(四)《给排水设备设施节能环保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