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2007年成都物业管理市场大盘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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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成都市物业管理坚持科学规范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国内兄弟城市的充分肯定和赞扬,跻身中国物业管理先进城市之列,物业管理市场日趋成熟。

到目前为止,成都市已有2917个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达15740.35m2 ;其中,住宅项目2413个,总建筑面积达14216m2 ,受益住户355.4万人。本市新增35个项目获得了成都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新增18个省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和1个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迄今,全市共有物业管理市优项目217个,省优项目117个,国优项目25个。全市共987家企业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其中一级资质12家,外地一级资质备案13家;二级资质83家,外地二级资质备案5家;三级资质622家,外地三级资质备案8家;暂定三级资质243家,外地暂定三级备案1家。全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达10万人。其中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2558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3047人,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246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6987人,取得我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注册证的954人,经过物业管理岗位培训的2.8万余人,解决城镇就业人口6283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5130人,“4050”人员3548人,为社会提供近5000个就业岗位。

目前,共1026个物业管理项目规范设立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基本建立了业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的物业管理体系,为促进和谐物管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007年,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产值在2006年的19.3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8.75亿元。

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当利益,保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物管行业诚实守信的形象,20073月,成都房产管理局出台了《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通过完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目前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相关信息征集率100%,实现了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上至法定代表人下至物业服务保洁员)行为的信用记录与公示,且已将信用积分情况全面应用于资质核定与升级推荐、项目招投标、行业评比、行业自律等方面,根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年度信用状况,予以相应的信用激励和信用惩戒。

行业自律得到加强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结合本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公约明确要求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严格执行行业服务规范;遵守行业职业准则;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协会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按照《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申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15,成都市物管行业具有影响力的69110名物管企业负责人代表首批签订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并向全市物管企业正式公布实施。

协会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行业的实际情况,于20079月,制定了《物业服务招标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最低标准指导意见》与《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自律公约》,指导已进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建立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中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这在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方面,建立和健全了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自律机制,促进我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物业服务招标代理行业建立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的市场秩序,在行业内形成相互监督、自我约束的行业自律机制。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浓墨颁布

2007810,《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经成都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927经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于200811正式生效施行。条例具有鲜明的“成都特色”。该条例的制定历程在我市20年地方立法史上,可以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条例超越了传统“物业管理”范畴,对《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予以具体补充和细化, 在内容上涵盖了物业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物业服务等诸多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说,条例可称为国内首部“区分所有建筑管理法规”。并在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物业管理经验,结合成都市物业管理实际,作出了较多的创新和发展,新建立了18项制度,并有32项创新规定。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业真正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将对进一步推进成都市物业管理健康科学和谐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写字楼物业服务有了地方标准

目前,摩登的现代化写字楼逐渐成为了城市建设的“窗口”和标志。而我市的写字楼物业服务规模,据悉已达到1440万平方米,甲级写字楼的物业服务费高达15元一平方米。如此庞大的写字楼规模,其物业管理却无标准可依。为此,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并归口,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成都市地方标准《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了写字楼物业管理的范围,主要对写字楼的顾客服务标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标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环境卫生维护服务标准、绿化维护服务标准等五大类进行了要求。

该《规范》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的空白。

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得到保障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收益与管理,成为众多业主、业委会以及物业公司关注的焦点。因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问题,历来是导致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委会发生矛盾的症结所在。为了规范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和谐物管、文明小区的构建,20079月,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指导意见》。对物业共有部分的经营、收入分配等作出明确约定,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减少因物业共有部分经营引发的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物业服务理念与时俱进

2007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物权法》,首次从立法的角度提出“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伴随着《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物业公司定位于物业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开始更名为物业服务企业。3月份,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率先更名为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更名为物业服务;管理规约替代业主公约。

行业培训制度化,学习型行业氛围渐成

2007年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首次将物业管理行业划分为“三大类、九个专业”,并组织行业内的专家学者,根据我市物业管理特点,编印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成都市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系列教材——《物业管理概论》、《物业服务人员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物业管理经营策划》、《物业管理客户服务》、《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房屋建筑及其维修管理》、《物业秩序维护》、《物业园林与绿化维护》、《物业环境卫生维护》。建立了结构层次明晰、内容丰富、体系完善、针对性强的物业管理教育培训新机制。

先后举办了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实务培训班、物业管理风险控制及招投标实务培训班,并与高校合作,举办了物业管理成人大专培训班。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行业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都有明显提升,成果显著。

“同心履约·和谐物管”谱写和谐新篇章

8月初,由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策划的2007“同心履约·和谐物管”主题活动历时两个月,152家企业、548个住宅小区(办公楼宇)、近20万余人的参与下取得了圆满成功。89月成为了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和广大业主同欢度、共和谐的美好时节。

同时,协会组织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一场名为“情系灾区奉献爱心”的赈灾活动,短短20天时间共筹集物资20余吨。并与数十家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及业主代表组成慰问团,共同奔赴灾区——广元朝天区,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物资。

此次活动的开展仅仅是一个开始,为促进“和谐家园和谐小区”的构建,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已建立长效机制,将把这一主题活动继续开展下去。

2007年,市物协还组织开展了“物业服务法规政策进社区”、“春风入户,共创和谐——物业服务便民”等活动,这一系列的活动,得到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响应与充分肯定,真正做到了“政策到户、服务到位、沟通到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和谐物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