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成都物业管理市场大盘点
2007年,成都市物业管理坚持科学规范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国内兄弟城市的充分肯定和赞扬,跻身中国物业管理先进城市之列,物业管理市场日趋成熟。
到目前为止,成都市已有2917个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达15740.35万m2 ;其中,住宅项目2413个,总建筑面积达14216万m2 ,受益住户355.4万人。本市新增35个项目获得了成都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新增18个省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和1个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迄今,全市共有物业管理市优项目217个,省优项目117个,国优项目25个。全市共987家企业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其中一级资质12家,外地一级资质备案13家;二级资质83家,外地二级资质备案5家;三级资质622家,外地三级资质备案8家;暂定三级资质243家,外地暂定三级备案1家。全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达10万人。其中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2558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3047人,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246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6987人,取得我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注册证的954人,经过物业管理岗位培训的2.8万余人,解决城镇就业人口6283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5130人,“4050”人员3548人,为社会提供近5000个就业岗位。
目前,共1026个物业管理项目规范设立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基本建立了业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的物业管理体系,为促进和谐物管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007年,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产值在2006年的19.35亿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8.75亿元。
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当利益,保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物管行业诚实守信的形象,2007年3月,成都房产管理局出台了《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通过完善物业管理信用体系,目前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相关信息征集率100%,实现了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上至法定代表人下至物业服务保洁员)行为的信用记录与公示,且已将信用积分情况全面应用于资质核定与升级推荐、项目招投标、行业评比、行业自律等方面,根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年度信用状况,予以相应的信用激励和信用惩戒。
行业自律得到加强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结合本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公约明确要求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严格执行行业服务规范;遵守行业职业准则;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协会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按照《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申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协会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行业的实际情况,于2007年9月,制定了《物业服务招标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最低标准指导意见》与《成都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自律公约》,指导已进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建立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中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这在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方面,建立和健全了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自律机制,促进我市物业服务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物业服务招标代理行业建立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的市场秩序,在行业内形成相互监督、自我约束的行业自律机制。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浓墨颁布
条例超越了传统“物业管理”范畴,对《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予以具体补充和细化, 在内容上涵盖了物业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物业服务等诸多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说,条例可称为国内首部“区分所有建筑管理法规”。并在充分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物业管理经验,结合成都市物业管理实际,作出了较多的创新和发展,新建立了18项制度,并有32项创新规定。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业真正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将对进一步推进成都市物业管理健康科学和谐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写字楼物业服务有了地方标准
目前,摩登的现代化写字楼逐渐成为了城市建设的“窗口”和标志。而我市的写字楼物业服务规模,据悉已达到1440万平方米,甲级写字楼的物业服务费高达15元一平方米。如此庞大的写字楼规模,其物业管理却无标准可依。为此,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并归口,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成都市地方标准《写字楼物业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了写字楼物业管理的范围,主要对写字楼的顾客服务标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标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环境卫生维护服务标准、绿化维护服务标准等五大类进行了要求。
该《规范》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写字楼物业管理标准的空白。
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得到保障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收益与管理,成为众多业主、业委会以及物业公司关注的焦点。因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问题,历来是导致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委会发生矛盾的症结所在。为了规范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和谐物管、文明小区的构建,2007年9月,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指导意见》。对物业共有部分的经营、收入分配等作出明确约定,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减少因物业共有部分经营引发的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物业服务理念与时俱进
2007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物权法》,首次从立法的角度提出“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伴随着《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物业公司定位于物业服务,物业管理企业开始更名为物业服务企业。3月份,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率先更名为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更名为物业服务;管理规约替代业主公约。
行业培训制度化,学习型行业氛围渐成
2007年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首次将物业管理行业划分为“三大类、九个专业”,并组织行业内的专家学者,根据我市物业管理特点,编印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成都市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系列教材——《物业管理概论》、《物业服务人员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物业管理经营策划》、《物业管理客户服务》、《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房屋建筑及其维修管理》、《物业秩序维护》、《物业园林与绿化维护》、《物业环境卫生维护》。建立了结构层次明晰、内容丰富、体系完善、针对性强的物业管理教育培训新机制。
先后举办了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实务培训班、物业管理风险控制及招投标实务培训班,并与高校合作,举办了物业管理成人大专培训班。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行业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都有明显提升,成果显著。
“同心履约·和谐物管”谱写和谐新篇章
8月初,由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策划的2007“同心履约·和谐物管”主题活动历时两个月,在152家企业、548个住宅小区(办公楼宇)、近20万余人的参与下取得了圆满成功。8、9月成为了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和广大业主同欢度、共和谐的美好时节。
同时,协会组织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一场名为“情系灾区奉献爱心”的赈灾活动,短短20天时间共筹集物资20余吨。并与数十家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及业主代表组成慰问团,共同奔赴灾区——广元朝天区,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物资。
此次活动的开展仅仅是一个开始,为促进“和谐家园和谐小区”的构建,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已建立长效机制,将把这一主题活动继续开展下去。
2007年,市物协还组织开展了“物业服务法规政策进社区”、“春风入户,共创和谐——物业服务便民”等活动,这一系列的活动,得到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响应与充分肯定,真正做到了“政策到户、服务到位、沟通到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和谐物管建设。
2006年成都物业管理市场大盘点
到目前为止,成都市已有2712个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达9512.45万㎡;其中,住宅项目2012个,总建筑面积达7604.8万㎡,受益住户295.9万人。全市已有917企业已依法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达8.2万人。如此庞大的物业管理队伍和物业管理市场,使得物业管理领域的一举一动都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引人关注。现就2006年本市物业管理重要事件进行简单回顾。
首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完善专家咨询、考评、论证等机制,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业人才的积极作用,引导市场有序竞争发展。8月3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出台《成都市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成房物管[2006]28号),开全国建立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库之先河。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受托进行了物业管理人才库建库工作,截止到12月31日,审核入库共计4087人,其中专家200人,项目经理1200人,服务能手2687人。有效地促进了从业人员的学习激情,提升了行业形象。
首次区分物业秩序员和保安员的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水平,加强我市物业秩序维护员队伍建设。8月18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出台了《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暂行规定》和《成都市物业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在全国首次区分清物业秩序员与保安员职责,初步建立了物业秩序员培训考核入册制度,并形成了物业秩序员规范。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还编印了物业秩序员培训教材,举办我市首批物业秩序员培训,共140家企业395人参加培训,365名成绩合格人员已纳入我市物业秩序员名册管理,供社会监督选择。
首次海选百佳物业服务明星
首批“成都市物业管理示范基地”确认
2006年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首次开展了评选“成都市物业管理示范基地”活动,万科城市花园、成都房地产大厦、成都石室中学园区三个物业管理项目被确认为我市首批物业管理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将作为全市同行业内对住宅小区、大厦、学校三种不同物业类型,提供物业服务的榜样,并作为展示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窗口。
39人参加全国物业管理师首批资格认定考试
物业管理信用档案建设进入提速阶段
西部地区首家规模最大的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出现
2006年4月,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为宗旨的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成立。。自招投标中心成立至今,进行了182个开标、评标活动,成为西部地区首家规模最大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自2005年12月报送市政府法制办以后,通过多次调研、协调,全国范围内专家咨询论证、公开立法听证等工作,于2006年10月13日经市政府第87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该草案已于2006年12月通过了成都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有望明年颁布实施。
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活动首次得到规范
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市房产管理局于8月转发了《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就物业管理服务制度、维修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投诉处理机制,是否在显著位置公布物管项目、物管企业、区(市)县房管部门三级投诉电话,是否执行“三公开”制度,是否落实措施,保障节假日期间和寒、暑季度的物业服务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物业服务顽症,有效维护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新居工程”开始实施物业管理
为促进成都市“新居工程”进一步规范化发展,顺利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市房管局组织有关方对新居工程实施物业管理进行了充分调研,市新居办在与有关部门充分磋商协调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新居工程实施物业管理的意见,已报请市政府审定。
2006年已有2个新居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相关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首张物业电子地图通过验收
为方便公众查询全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管理情况及其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情况,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研发并建立成都市物业管理电子地图于12月28日通过相关专家的评审验收,将于2007年投入使用。
首次建立物业管理信息联络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信息联络工作,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舆论氛围,促进和谐物管的构建,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制定了《成都市物业管理信息联络员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初步建立了全市物业管理包括信息提供、发布、跟踪、反馈、监督等信息管理体系。10月24日,协会召开了成都市物业管理信息联络员大会暨首次培训会,来自我市146家物业管理企业的146名物业管理信息联络员与会。
首次建立物业管理宣传值班制度
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做好行业宣传工作,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和地位,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建立了物业管理宣传值班制度,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物管协会的副会长就媒体相关报道及时予以积极认真回应,厘清职责、评点是非,引导业主依法维权,有序参与、民主管理,引导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并于物业网上解答业主、业内人士疑问。
物业管理培训工作开创新局面
2006年物业管理行业培训工作有了新的局面和新的突破,无论是岗位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还是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等,都受到了业内的欢迎和认可。一年中,就有3000余从业人员接受了行业内组织的各类培训,经过培训学习,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都有明显地提升,“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物业秩序员”、“信息联络员”以及“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等一大批物业管理专业人才达到了岗位的基本要求,正在各自岗位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为引导业主依法维权,有序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民主决策,营造良好的物管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物管,举办了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法规政策公益性培训,我市20个区(市)县的300余个小区共 550余名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了培训,得到了受训人员的充分肯定。
2006年,还首次确定了成都本土的物业管理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了具有我市物业管理特色的师资力量,为提高行业培训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市物业管理协会设施设备专业工作委员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