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廉洁物业,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新时代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和清廉蓉城建设“七大行动”部署,落实省、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要求,推动廉洁建设向物业行业系统深化、向物业企业、物业岗位、物业协会延伸,成都市住建局、市物业行业党委指导协会提出“八要八不八加强”物业行业廉洁自律规范,并倡议号召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及物业行业协会积极践行、共同遵守。
加强依法治会。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按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相关会议,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机构架构设置科学合理,做到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管理高效。
加强廉洁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协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强化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担当,不干预正常市场竞争、不利于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厚此薄彼、优亲厚友。
加强主动报告。严格落实“脱钩不脱管”要求,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机关、社会工作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行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人事变更、财务管理制度调整等,应按规定事前报备、事后报告。
加强业务管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涉及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等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主动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开展涉外业务与交流活动,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会费标准收取会费,不强制入会并收费,不强制会员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不强制会员提供赞助、捐赠或付费订购产品、刊物,不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收费。
加强财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监督,不设立“小金库”,不建立账外账,依法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动自律公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在全行业的实施,对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会员采取不限于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向有关部门通报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