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2005年11月30日第19版刊登了一则题为《那小区 业主重伤护卫》的新闻,报道了我会会员单位四川华育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名保安在其提供物业服务的温江区长安路杨柳小区内,遭业主酒后殴打致重伤的恶性事件。该事件在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为保障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物管、文明成都”的建设,我会特发出以下呼吁: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沐风栉雨,冒严寒酷暑,处潮湿、辐射、噪音环境,视业主为雇主,依法、依约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岗位虽细微,但工作内容却与百姓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没有这支拥有六万九千余人的专业队伍的用心服务,就没有二千二百余个物管区域内物业共用设备的专业化维护,就没有二千二百余个物管区域生活、工作的安全、方便、舒适。也许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中有个别不遵守规范的,但整体尚好且正逐步规范提高。既为人者,皆为父母生养,出身不论,分工不同,贵贱不分,理应社会认同一体,其人格、其劳动应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也应得到尊重和保障。然而,个别业主无故殴打、侮辱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事件却时有发生,而他们在面对这些业主的非换位思考、非理性行为时,保持了克制,避免了暴力事件的升级,他们的这种精神得到赞颂的同时,他们的权益也应当得到保障。
即使目前社会少数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识还存有偏差,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还存有偏见,我会仍然呼吁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继续秉承“服务业主”的理念,建立健全相关的物业管理制度,做到物业管理服务到位、维修及时、收费合理公开透明,为业主尽心尽力提供热情周到、细致入微的服务,力求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取得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认同,不因为少数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不理解而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同时与业主加强沟通,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最后,我会呼吁全社会尊重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及其孜孜劳动,物管区域要和谐、不要暴力。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应相互尊重,多些宣传交流、多些理解、多些包容、多些支持,共同促进和谐物管区域的建设,积极为建设和谐成都、文明成都做出应有的贡献。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0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