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房管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分解下达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对市房管局、各区房管局在物业管理行政与监督、行业风气等方面的满意度进行测评;同时对各物业管理企业行业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物业管理企业在2003—2004年度已对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予以业主满意度测评的,请以小区为单位将满意度予以统计汇总;反之则按本通知附件二的要求予以测评并汇总统计。望各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05年1月12日前将成都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行业风气满意度测评表、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统计表,交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物管科,各区房管局于2005年1月13日前将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行业风气满意度测评表原件、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表及其统计表或住宅小区业主满意度调查汇总情况报市房管局物管处。
附件:1、成都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行业风气满意度测评表
2、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3、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二○○五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