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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当被告10家“住改商”搬出五丁苑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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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9月,五丁苑小区一位业主向“住改商”邻居提起民事诉讼,从而成为全国民事起诉“住改商”第一案。昨日,记者再次走进了五丁苑小区,对小区中的“住改商”现象进行了调查,发现小区已搬走10家公司,“住改商”不再烦业主了。

  告了“住改商” 仍和平相处

  昨日,记者再次找到了当初起诉邻居“住改商”的业主孔女士。去年,因不满隔壁的邻居将住宅作为食品公司的办公场所后,人员进出频繁,声音嘈杂,孔女士将邻居业主及两家公司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两家公司搬离小区。金牛区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主持双方调解,后两家公司同意在今年6月前搬离小区,并保证在此期间尽量减少对住户的影响,最终法院根据双方的调解协议下发了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裁定书。

  “现在的情况要比以前好一些了,但我还是希望他们能按照协议在6月份前搬走。”孔女士告诉记者,诉讼之后不久,隔壁的食品公司拆除了设在走廊的前台,并不再组织员工在平台上开会。另外孔女士表示,虽然告了邻居,但并没有因此给自己带来任何的麻烦,更没有像其他业主原来想的那样因此受到报复。

  “业主维权,我们能理解。”食品公司的负责人袁女士告诉记者,公司新买的办公场所已经交付,目前正在设计装修方案。袁女士说,公司新的办公场所位于专业写字楼中,不再是“住改商”。

  “打了那场官司以后,效果很明显,到现在已经差不多有10家公司搬离了我们小区。”五丁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罗主任告诉记者,目前该小区中还剩下大概十多家“住改商”,但由于留守的这些公司规模很小,对住户几乎没有影响。

  罗主任收集了本报去年对全国民事起诉“住改商”第一案的连续报道,“如果有业主要把房子租出去办公,我们就会让物管公司向业主和承租公司出示这些报道,让他们知道其中的法律风险。”

  搬走的“住改商” 仍留恋小区

  “要说好,当然还是以前在五丁苑更好。”一家幕墙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办公地点远不如原来方便,该公司去年年底从五丁苑小区中搬到了双流的一座商业楼中。“当时看到了五丁苑小区业主告邻居‘住改商’的报道,怕成为被告,所以搬走。”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的办公点各方面都不如原来在小区中划算。

  同样从五丁苑小区中出走的一家设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设计公司在春节前搬离了小区,用比原来多3倍的租金在市中心的写字楼安了家。

  “我们公司对邻居没有干扰,他们没有道理要赶我们走。”仍留守在五丁苑小区中的一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到公司准备扩大办公的时候,他们肯定会搬走。

  其他的“住改商” 仍维持原状

  记者随后回访了去年曾向本报反映“住改商”烦恼的部分小区业主,结果发现这些小区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锦江华庭的业主赵女士去年曾告诉记者,与她家门对门的一家“住改商”公司长期将大门敞开办公,严重影响了自己的隐私和生活,但她没有起诉。昨日,赵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买了新房,现在的房子打算租出去,如果价格合适也不排除成为“住改商”的可能。

  富临大厦物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国庆后虽然有几家公司搬出,但总体上该大厦的“住改商”还是占到了90%。据记者了解,为了富临大厦的“住改商”现象,曾经两次起诉行政部门的该小区业主李先生并没有停止他的诉讼。据悉,该案近期将由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先生表示,纠正“住改商”的违法现象属于政府部门的责任,他将坚持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富临大厦的“住改商”问题。本报记者 曹晓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