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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如何设立?今后将有本可参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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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示范文本规范业主大会设立及活动

  业主大会该如何设立?以前虽然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但具体操作不知从何下手。记者日前从市房管局获悉,为了引导业主大会依法设立,规范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活动,在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特别制定了《成都市业主大会设立及其活动操作表格(示范文本)》,今后业主大会的设立及其活动如何操作,将“有本可参”。

  据了解,在示范文本中,包含了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推荐票、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换届改选业主委员会、共有部分的管理经营与收益分配)等多项具体的“示范样本”。每个小区的业主大会,只要结合本小区实际,参照示范文本操作,就能够依法有序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减少相应的物管纠纷。

  “业主大会的设立,对于促进和谐物管的创建,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客观上为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构建了一个工作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一方面可以提高业主的参与度,落实业主之间的民主协商机制;另一方面可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沟通,协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同时还有助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依法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依法有序、民主管理物业,从而促进和谐物管、文明社区的构建。所以,出台这样的示范文本势在必行。”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业主大会的设立,我市已经出台了《业主大会活动规则》和《〈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而这个示范文本,其实就是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在实际中的细化,由业主根据本小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这样一来,业主大会的设立及其活动的操作流程既规范又简单。“随着示范文本在各个小区的推广,我市业主大会的设立及其活动的开展将更为规范,同时更有利于和谐物管的创建。”(记者 李凌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