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宜春物业服务艰难中前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9日

分享文章:

随着宜春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宜春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业已形成了贴近千家万户、与民息息相关、服务百姓的一个新兴服务性行业。同时,物业服务也是创建最佳宜居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是宜春目前物业服务尚存很多不足:物管市场不规范、物管投诉多、业主拒交管理费等等,宜春物业在前行的道路上,面临着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坎坷。

A 物业服务在宜春尚不成熟

  据宜春市物业办统计显示,宜春中心城区已注册登记的物业服务企业达40家,其中 3家具有二级资质,16家拥有三级资质,21家为暂定级别;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数已超过1500人;物业服务小区52个,住户近 2万户,服务面积达331.26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物业覆盖率达100%,旧小区物业覆盖率达 20%;除秀江御景、丽景山庄荣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供电花苑获得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外,其它大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还处于看看门、扫扫地等低水平的管理上,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举步维艰。

  物业服务作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行业,已经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安全护卫、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特约服务等系列的配套服务,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改善人们的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作为宜春一个新兴产业,物业服务从政策法规、企业经营行为到市民的思想认识都很不健全、不成熟,行业在发展中存在许多矛盾和困难,物业现状不容乐观,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B 物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宜春市房管局物业办的刘主任向记者介绍,宜春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并且从业队伍很不稳定,这是物业服务企业亟待解决的普遍问题。物业服务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管理人才,低学历员工多,这样使得物业服务的内容只能停留在简单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层面,遇到一些日常维修等需要技术性服务的工作时就难以得到保障。

  还有些企业员工服务态度尚存欠缺,对于业主提出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给予满足,导致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难以提高。由于这一行业劳动强度比较大,而工资待遇较低,另外企业员工自认为行业地位低,甚至一些从业人员把物业服务工作当作是自己转换就业岗位的跳板,一旦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就立即跳槽,使得物业服务行业的队伍稳定性不能得到有利保障。

  同时,由于建管不分,导致了物业服务企业负重难行,宜春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大部分是开发企业下属的子公司,为了压低交接成本,将一些前期遗留下的问题掩盖,造成建管不分,责权不清,为今后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经营埋下隐患。如少数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不按照规划建设配套设施、合同违约以及房屋质量等问题,业主入住后这些问题便逐渐暴露出来,并且长期未得到解决,致使业主迁怒于物业服务企业,使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了替罪羔羊,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难度。

C 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低

  多方面因素致使宜春物业管理公司在经营方面存在着经营效益低下,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据了解,目前,宜春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仅在60%左右,收缴率低是困扰大部分物业企业的一个突出难题,很多物业服务企业由于收不到物管费而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惨淡经营,有的干脆直接撤离。宜春华升物业管理公司由于长期物管费收缴率低,亏本经营,今年 6月不得不撤离中山中路温州商贸广场,致使小区卫生无人管长达一个多月。而一些能支撑下来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只能勉强度日、举步维艰,要么是其背后有强大的开发商作后盾。

  企业经营行为的不规范也是导致物管公司难以生存的原因。为了生存和发展,有些物业服务企业不规范自身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物业企业减少单位劳动所需要的员工,缩减自身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有的擅自改变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用途或利用其经营来谋取利益;有的利用道路绿化、广场等一切可利用的场所增设停泊车位,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致使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紧张。

  另外,企业长期处于保本或亏损状态下经营,企业大多缺乏发展后劲,专业化程度难以提高,服务水平难以提升,经常与业主发生矛盾,业主便以拒交物业服务费来与之进行反抗。

D 业主消费理念不成熟

  当然,不仅宜春物业服务尚不成熟,而且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业主也存在很大问题。一些业主还未建立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观念,缺乏花钱买服务的消费意识,甚至还怀念过去那种福利住房的免费午餐。更多的业主是消费理念不成熟,未真正意识到物业服务具有等价交换的商品属性,片面地追求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低价格”“高服务,一旦不尽如人意就拒交物业服务费,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造成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率低、服务水平下降的恶性循环。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是使小区管理进入恶性循环的主要原因。

  几年前,宜春鸿运花苑小区有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日常管理工作。慢慢地,一些业主只看到物管公司每天仅是扫扫地,没有做些什么工作,觉得每个月交那么多物管费不划算,加上有些小区业主家出现被盗事件,物管公司又不负责任,于是有些业主开始拒交物管费,演变到后来越来越多的业主拒交物管费,物业管理公司亏本经营只好撤离小区。然而没有物管公司的小区却又像是没娘的孩子,一旦出现了问题就没人主动去管理。鸿运花苑小区后来出现化粪池堵塞、卫生没人清理一团糟的局面。可以说,这些问题的出现也有部分业主消费理念不成熟,片面追求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低价格高服务的原因。

E 业主对物管了解甚少

  很多小区的业主对小区物业状况漠不关心,持着事不关己的心态,造成业主大会难以召开,有的小区几年都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知识了解甚少,不清楚物业管理的职责。大部分业主都认为,只要自己交了社区管理费、保安费,物业管理公司就应该对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全权负责。宜春市房管局物业办的刘主任对此解释说,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保安费并非财产保险,也非人身保险,保安并不等同于保镖,保镖是对个人人身安全及财产全权负责。业主室内失窃导致个人财产丢失,物业管理合同未专门提出室内财产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并且社区保安人员在未失职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一概不负责任;在确定是社区保安失职的前提下,物业公司将按照丢失财产的20%—30%

  进行赔偿。前不久,宜春某小区的女士家中遭小偷登门拜访,被盗走液晶彩电 1台、黄金项链、戒指和现金等物品,损失 1万多元。事后,业主认为自己按时交了物管费,那么物业管理公司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调出了物业管理公司与周女士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合同里面提到保安的职责是对公共秩序和公共财产进行看管,发生治安事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并没有提到其他特殊服务,如业主财物被盗由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约定。

  宜春市房管局物业办刘主任说,物业管理公司一般不会与业主签订室内财产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等具有特殊服务的合同,保安费的服务内容是让保安维护管理小区中的公共秩序,如车辆停放、保护草坪、不让小商小贩进入小区、进行日常巡视等事务。对于属于个人生活范围内的居室,保安无保护义务,换而言之,保安服务的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但对于这一点很多业主却无法理解,认为交了物管费就应该对业主的财产、人身安全负责任。

F 物业发展需内外结合

  在城市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高度重视并大力破解物业服务发展中的矛盾与困难,促使宜春物业服务行业沿着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显得迫在眉睫。为加快宜春物业发展步伐,宜春市房管局特别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措施,从物业服务的内部和外部等方面着手来规范行业发展、扶持宜春物业服务走上更加宽广的道路。

  首先是广大业主需提高物管方面的知识和改变消费理念,消除物业服务属福利性服务的旧思想,树立物业服务是有偿服务的新观念,做到不拖欠不拒交物业服务费,明确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同时,相关部门需尽快修订《宜春市中心城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强化物业企业资质的审核,严格物业服务招投标制度,完善物业与业主双向选择机制,研究出台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收费措施,按照分等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级标准等,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支持和监管力度,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建立以社区为主、属地管理的物业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制定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及管理规约,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为物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外,各小区物业公司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小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管理公约》,建立长期有效的服务工作新机制,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提高企业员工的个人素养,强化企业服务意识,稳定企业队伍,认真改进工作,加大企业宣传,及时满足业主合理需求,为物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这样,宜春的物业服务必将朝着阳光、灿烂的方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