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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峰上城(南)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弘胜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九峰上城(南)小区”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九峰上城(南)小区”位于: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龙安社区2组100号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多层高层电梯住宅、商业

本项目规总建筑面积101682.6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5503.0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48.26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21.53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50.55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80.22平方米,全民健身场所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62.53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4430.89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604.49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7826.77平方米,地上非机动车库469.21平方米,首层架空层建筑面积725.33平方米,保温层建筑面积65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124.68平方米.机动车位799个,非机动车位671个。

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物业用房:400.27平方米,位于6号楼2层、13号楼1单元负1层

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30平方米,位于该建筑区划2号楼2层地上物业用房内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弘胜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的企业,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100分。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两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其他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二)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三)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21年0615日至2021年06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到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十号报名,并在2021年0617日至2021年06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12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540286262

                      招标人:成都弘胜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