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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谷十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花样年(成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大溪谷十期”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物业管理区域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大溪谷十期

建设单位:花样年(成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蒲江县鹤山街道顺城路88号附10号。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项目建筑面积35336.64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3334.2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227.4平方米、门卫及其它6.25平方米、物管用房100.64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446.5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0555.77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库8426.74平方米,非机动车库216.74平方米,设备用房1791.93平方米,物管用房100.22平方米,垃圾用房20.14平方米)。

本项目总容积率1.499;绿地率31.80%;建筑密度15.83%。绿地面积4950.03平方米。按规划配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82辆(含3辆物业管理车位)。按规划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236辆(地上100辆,地下136辆)。

二、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花样年(成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世纪广场2幢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在成都市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2020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或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记录B级(含)及以上。

四、投标报名时间

1.凡符合上述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并且收到招标方投标邀请函的物业公司,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并可按照投标邀请函中确定的时间(2021年4 月 21 日 17时前),携带报名资料前住成都市八宝街一号C-803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联系电话:028-86250448)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且在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4)成都市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2020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或住建蓉e-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记录B级(含)及以上截图(上网查验、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招标人:花样年(成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