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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艺术村御都”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华熙龙禧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华熙艺术村御都”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华熙艺术村御都

建设单位:四川华熙龙禧投资有限公司      

本建筑划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海棠路333号四至范规划绿地,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绿地,北至海棠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住宅、商业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净用地面7348.62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46607.64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 28910.59平方米(其中住宅26710.95平方米,商业1748.55平方米,配套设施451.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538.42平方米,地上不容建筑面积158.63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 3 幢(其中住宅 2 幢);建筑结构 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总建筑密度 26.85 % 3.93,绿地率26.06%。

本建筑区划规划动车320,其中地下停320,地上室外停 0;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车位325个,其中地下非机动车位325个,地上非机动车位0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248.43平方米

坐落位置:1号楼夹层。

2、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

坐落位置:1号楼夹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华熙龙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锦江区成龙大道1111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4、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五、凡符合上面第四条要求并且收到招标方投标邀请函的物业管理企业,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并可按照投标邀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华熙龙禧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