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要贴小广告 物业得交钱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2月22日

    原本洁白的墙壁,却贴满了广告,刚刚入住石景山翠谷玉景一年多的业主们在郁闷之余,想出了向物业要广告费的招儿。  小区共有12座楼,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每个单元入口处的墙壁上都有一个用镜框框起来的电话卡广告,楼梯边的墙上也歪歪扭扭地贴着一些巴掌大的小广告。 “这种镜框框起来的肯定是物业允许的,楼道也是我们业主的公共空间,物业在这里贴了广告,却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家住7号楼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业主们正准备向物业收取相应的广告费。

  记者又走进1号楼6单元,发现几乎每个楼层都贴有广告,有些已经被撕掉,但在墙上还能隐约看到撕掉后的痕迹。“这些广告都贴了一年多了,应该属于物业的非法经营。”一位业主对于物业张贴广告的做法非常不满,“他们收物业管理费,可是他们已经欠了我们一年的广告费了。”

  物业说法

  不会考虑支付广告费

  小区内合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单元门口墙上的广告是经过公司同意张贴的,至于剩余的小广告则是非法贴上去的。“我们物业方面不会支付广告费的。”王先生说。

  律师说法

  业主无权向物业索要广告费

  “物业是负责管理小区的,张贴广告与物业本身的职责内容不相符,因此物业并没有允许他人在小区内贴广告的权力。”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但业主也没有权力向物业要广告费,可以通过提建议等形式制止物业这种行为,广告费用应用于小区的基础建设,或者从物业费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