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13〕26号
各物业服务机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评比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提高行业参与度,根据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协会决定对各类行业评比创建活动作进一步规范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和谐物管十佳创建活动”调整为两年一次。
今年,按照物业管理“品牌年”主题活动的相关要求,协会开展了成都市(首批)物业服务品牌企业评定活动,并确定每两年开展一次。该项活动与2008年以来持续开展的和谐物管十佳创建活动在时间上有重叠。因此,决定将和谐物管十佳创建活动调整为每两年开展一次,与品牌企业评定活动按年度交替进行。
二、取消“和谐物管星级住宅区”的复检。
目前,我市232个五星级住宅区项目中,大部分已经取得了市优、省优或国家示范称号。根据相关规定,市优、省优或国家示范项目实行“三年一复检”制度。为避免工作重复,减轻企业迎检工作量,决定取消星级住宅区的复检制度;已经取得市优、省优或国家示范称号的五星级住宅区按照市优、省优或国家示范的相关制度参加复检;尚未取得市优、省优或国家示范称号的五星级住宅区,以及一至四星级住宅区的有效期届满后,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重新提出创建申请。协会鼓励一至四星级住宅区积极争创更高的星级。
三、进一步加强评比创建活动的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评比创建标准,优化活动程序,提高评比创建活动实效;二是严格落实《成都市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库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考评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考评工作的专业性和指导性;三是不向参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减轻企业负担,按规定落实专家劳动报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四是积极主动接受行业和社会的监督。
特此通知。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