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
建设单位: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办事处金华社区居委会第6、7、8组。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金芙蓉大道,南至天宝路,北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明月锦苑三期A区拆迁安置房总建筑面积303498.88平方米;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12176.00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189975.61平方米,商业用房21217.00平方米,门卫室57.3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926.03平方米(含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3.64平方米);
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614.19方米:其中首层架空部分(只作为绿化、公共活动使用)4008.27平方米,垃圾用房155.92平方米,首层架空部分(只作为非机动车停车使用)450.0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86708.69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78989.19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3487.6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82.61平方米,蓄水池1293.36平方米,设备用房2855.91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4%,总容积率:2.55,绿地率:30%。
机动车停车库(位)2458个、非机动车库(位)2545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926.03㎡;位于4、6、7、15号楼地上一层及6号楼地上二层。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3.64平方米;4号楼地上一层。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0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9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内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0日17时前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2.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网页截图一份(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