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666号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办公、美术馆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艺尚锦江文创中心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33164.86㎡,规划总建筑面积234528.35㎡。其中:办公建筑面积143083.62m2;美术馆建筑面积10000.00m2;地下建筑面积58063.35 m2;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705.83m2,(含业委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不低于30.00m2);其它8244.55 m2。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共1346个,地面机动车停车位0个,地下机动车位1346个;非机动车位共1109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705.83m2,含业委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不低于30.00m2。
三、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 12月29日、2019年 01月02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南路7号桐梓林欧城2栋1单元1703室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参照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
(二)投标人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2017年度及2018年度在“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截止2018年12月份信用计分不低于100分且2017年度及2018年度无信用扣分。
(三)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四)投标人须具有正在履约过程中的非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业绩,且投标人截止投标日在管项目面积不低于1000000m2(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与于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六、凡具备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南路7号桐梓林欧城2栋1单元1703室
联系方式:17780580767(王经理) 13881836191(郭经理)
招标人: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