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陇海三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陇海·三郎旅游度假区观山一期”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项目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5296.11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面积为53071.32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2875.8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65.00平方米(含30.00 平方米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地下总建筑面积12224.79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为10335.67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为647.01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1117.11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0.52,建筑密度36.44%,绿地率25.12%。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342个;规划设计建设地下非机动车停车427个。
四至范围:北至公共绿地,南至规划道路,东至重庆路,西至规划道路。
2、物业类型: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崇州市三郎镇和平社区1、2、3组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陇海三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8年 11月 7 日、2018年 11 月 8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17号(联系电话:028-87789882)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一年度信用积分累计不低于100分(含100分);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二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 : 成都陇海三郎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