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星宇锦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锦丽花语A区”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3456.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605.3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075.55平方米,其中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为39039.17平方米、商业物业建筑面积为3875.46平方米、地上物管用房(含业委会用房40.54平方米)126.42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529.8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4181.73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348.49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23.38平方米 、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093.74平方米、蓄水池建筑面积226.54平方米、半地下室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555.92平方米。
四至范围:南至香槟城、北至清江大道、东至香槟城、西至马漕滩小区。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25.1%,综合容积率3.2;绿地率为30.46 %。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435个(地上停车位60个,地下停车位375个),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904.41平方米。
2、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蒲江县清江大道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
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报名。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我单位将依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6月0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成都星宇锦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06月0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成都星宇锦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该项目在建筑区划内无卖口子及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现象。如有发生,愿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四、报名要求:
决定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物业服务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
2017年06月02日、2017年06月0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187号
招标人:成都星宇锦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