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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外中心”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9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锦外中心”项目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锦外中心”
建设单位: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四段19号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一环路南四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办公、酒店、农贸市场
“锦外中心”总建筑面积155587.3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867.68平方米,地上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1702.54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8676.57平方米,酒店用房建筑面积17020.33平方米,电影院建筑面积3203.1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22.21平方米(含30平方米业委会活动用房),农贸市场建筑面积2196.86平方米,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共计12188.83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819.5平方米;地下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7921.77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7163.72平方米,地下设施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304.1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45.00%,总容积率:5.99,绿地率:6.83%
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位)608个,其中住宅停车位151个、非住宅停车位457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492.21㎡,2号楼5层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2号楼5层(在物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
电话:028-64055128
联系人:张女士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1202日、20161205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1202日工作时间内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壹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含)。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61130日、20161201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已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照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