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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年华广场(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佳成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佳年华广场(二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办公
“佳年华广场(二期)”位于成华区大巴山路以东、嘉陵江路以南、峨眉山路以西和岷江路以北、东桂社区1、2组和斑竹社区4组。
本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102561.71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69133.6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7314.19平方米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684.14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9614.94平方米; 物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活动室30平方米)建筑面积476.21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44.13.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977.41平方米:其中架空层建筑面积79.73平方米,避难层建筑面积2897.68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30450.69平方米; 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1378.88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2529.22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350.99平方米,地下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地下垃圾用房建筑面积33.36平方米,预留地下市政公共设施用房建筑面积101.24平方米。
绿地面积2076.58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5.00;绿地率:15%;建筑密度:26.402%。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609个,全部为地下停车位。其中住宅停车位274个,商业停车位94个,办公停车位237辆,物管停车位4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446.21平方米,位于1#楼1~2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1号楼2层。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519日至2016年05月2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519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贰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100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518日17:00前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资质证书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外地企业还须提供企业入川备案及入蓉备案资料,所有证件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六、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2、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旅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电话:86630101
  联系人:黄经理
 
                                                  招标人(盖章):成都佳成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