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金堂县三星镇3#安置房项目南区”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金堂县三星镇3#安置房项目南区”
建设单位: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金堂县三星镇川福号村。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金堂县三星镇3#安置房项目南区”总建筑面积
299449.91平方米,其中 地下建筑面积52046.48平方米.架空层面积7184.32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226067.1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304.36
平方米,
机动车停车位共1474辆,其中地下停车位1405辆,地上停车位69辆。非机动车300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784.58平方米。
三、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5月6日、 2016年5月9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1号418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与2016年5月6日 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1号418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信用计分高于80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与于2016年5月4日和2016年5月5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1号418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省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1号418
联系电话:028-68765208
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人(盖章):成都金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