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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月湖香悦城”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8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乐家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香月湖香悦城”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699号。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住宅。
本建筑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183881.8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06730.8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763.83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89967.02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5954.34平方米(其中架空层45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196.65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库33925.55平方米,非机动车库5271.35平方米,设备用房8742.60平方米,物管用房272.46平方米,商业19961.98平方米,其他用房2923.55平方米,垃圾用房99.16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1幢。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59.04%;总容积率5.30;绿地率为26.80%。总绿地面积5168.4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912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3505辆。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建筑面积为559.46平方米;位于:4单元负二层夹层,2单元16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2单元16层。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699号
电  话:夏朝伟
联系人:13882056641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5  4 日、2016 5    5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6 5    4日17:00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6 5 3 17 00 分前在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省、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收复印件验原件)。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成都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4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