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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北湖3号地块项目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中铁房地产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决定对“成华区北湖3号地块项目一期”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项目名称:成华区北湖3号地块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铁房地产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成华区北湖3号地块项目一期”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秀水社区3、4组,保平社区5、10组,北至规划道路,南至湖秀路,西至湖景四路,东至湖景五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办公。
成华区北湖3号地块项目一期项目基本情况:
一、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参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55869.92㎡。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295935.04㎡;
(一)地上建筑面积:213738.00㎡
1.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12157.33㎡;
(1)住宅:188576.66㎡;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88.89%;
(2)非住宅:23580.67㎡;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11.11%;
  ①商业用房:17532.19㎡;
  ②办公用房:3868.80㎡;
  ③物管用房建筑面积(含30㎡业主委员会活动室):453.57㎡;
  ④避难层建筑面积1581.48㎡;
  ⑤疏散兼人防楼梯间建筑面积144.63㎡;
2.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580.67㎡。
         (1)首层架空部分1425.11㎡;
  ①架空部分为公共活动空间802.10㎡;
  ②架空部分为非机动车停车623.01㎡;
         (2)垃圾用房155.56㎡。
      (二)地下室建筑面积及层数:82197.04㎡;2层。
     其中: 1、机动车库建筑面积:73554.73㎡;
            2、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3226.23㎡;
            3、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049.30㎡;
     4、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366.78㎡。
        A、蓄水池面积及容积:840.73㎡;2269.97m³;
        B、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51.39㎡;      
        C、消防控制室:74.66㎡。
三、容积率:总容积率3.80;住宅容积率3.38。
四、基底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11072.73㎡。
五、建筑密度:总建筑密度:19.82%。
六、总绿地面积16768.13㎡。
七、绿地率:30.01%。
八、机动车位(地下):2450辆;
            (1)住宅停车位:2267辆;(2)商业停车位:141辆;
            (3)办公停车位:31辆;  (4)其他非住宅停车位:11辆。
       九、非机动车位:2549辆;
     (一)、地上非机动车位(住宅):399辆。
     (二)、地下非机动车位:2150辆。
             其中:住宅停车位1497辆;非住宅停车位653辆。
十、全民健身场所:1691.25㎡。
       十一、市政公用设施点位:4处;120㎡。
二 、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总建筑面积:904.96㎡(含30㎡业主委员会活动室);
       位于: 3#楼1F,建筑面积:284.71㎡㎡(含30㎡业主委员会活动室);
       9#楼1F,建筑面积:168.86㎡;
              1#楼负二层:建筑面积:308.66㎡;2#楼负二层:建筑面积:142.73㎡。
2.建筑区划内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
       位于:3#楼1F物管用房内,建筑面积30㎡。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中铁房地产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0405日至20160406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0405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信息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60331日至201604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2.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社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招标人(盖章):中铁房地产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