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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乐广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9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天鑫悦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美乐广场”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0179.82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7030.4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50439.7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总面积为35743.4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0163.09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431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590.6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含业110平方米主委员会议事用房),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2.4995,建筑密度为29.88%,绿地率为31.96%。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地下停车位474个;照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800个。
四至范围:北至居民小区,南至九道堰之支渠,西至九道堰之支渠及花篱村8社,东至犀团路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成都市郫县团结镇学院街13号   
二、招标人
成都天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4 12 24 日、201412 25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年 12 2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叁级(含暂定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4 12 22 日、2014 12 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天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