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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万圣村新居”B区一期(F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8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金牛区“万圣村新居”B区一期(F地块)项目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金牛区“万圣村新居”B区一期(F地块)
建设单位: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金牛区天回镇街办明月1、9组,四至范围:东至金凤凰路,西至滨堰河,南至金凤凰路,北至冯家湾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金牛区“万圣村新居”B区一期(F地块)”总建筑面积78014.1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7675.35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18.0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96.51平方米(含30平方米业委会用房),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37.70平方米,门卫室70.60平方米,社区活动用房254.59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及设施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051.38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18.88%,总容积率:3.88,绿地率:30.00%
机动车停车位344个,非机动车位1035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66.51㎡;2、3号楼一层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2号楼一层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平路100号4楼
电话:13551161186
联系人:郭家强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1121日、2014112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金牛区兴平路100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112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金牛区兴平路100号4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暂定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41118日、20141120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金牛区兴平路100号4楼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2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