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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品金沙”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5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市国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上品金沙”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上品金沙”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龙嘴村7组。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06342.81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62491.77 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 8588.28  平方米;其中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395.9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5172.44  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30838.38       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1449.05 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59817平方米,容积率 2.7 ,建筑密度 29.00   %,绿地率  30   %,机动车位  705   辆。非机动车位  895    辆。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国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0808日、2014081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0808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4年0806日至2014年080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200.00元人民币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2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商业场新座十楼 
联系电话:13540286262
                         
                    招标人:成都市国投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