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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恒泽动力总部大楼”(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新办公大楼及附楼)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0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新濠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四川恒泽动力总部大楼”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四川恒泽动力总部大楼”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天泰路120号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76711.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3502.51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47761.79平方米,会议、员工餐厅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5480.7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208.93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7971.77平方米,地下设备及其他用房面积4310.3平方米,自行车用房926.86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4033平方米,绿地面积3581平方米。总容积4.5,总建筑密度33%,绿地率31%。地下停车位473辆,非机动停车位295辆。
物业用房和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配置情况:
物业用房面积:位于建筑区划内三楼,建筑面积130平方米。
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面积:位于建筑区划内三楼(物管用房内), 建筑面积 30平方米。
注:以上各项建筑面积以竣工实测面积为准。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10家(含10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0225日至2014022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成华区华油路8号二楼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10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02    25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成华区华油路8号二楼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且同时符合:
(一)取得壹级物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5分;
(四)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0-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必须是连续三年无亏损的物业企业才能参加投标;
(五)项目经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物业管理注册师,本科学历且管理过1个及1个以上的面积在70000平方米以上类似非住宅项目(以供职单位的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其任职单位的鲜章为认定依据),且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记录中,投标之前3年内无警示信息;
(六)其他要求: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部经理助理、客服部主管、设施设备维护部主管、秩序维护部主管及副主管、环境维护部主管及副主管)劳动合同、学历证、身份证、社保证或社保卡以及在本单位在公司所在地参加社保的个人社保清单(在本单位参加社保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社保清单最末缴费时间为2013年12月)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七)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备案证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资质备案证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凡具备上述第三条所述投标资格条件者,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提供上述第三条投标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4年0221日、2014年02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成都市成华区华油路8号二楼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5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六、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15008497498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油路8号二楼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成都新濠锋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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