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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小镇三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0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青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剑桥小镇三期”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剑桥小镇三期”位于成都市浦江县寿安镇蒲新路。
本建筑区划四周范围:东至:迎宾大道,  西至:蒲江河, 北至:规划道路,  南至:规划道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住宅。
本项目招标建筑面积137841.8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2164.6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00973.83平方米,商业宅建筑面积11190.81平方米,物业用房面积225平方米,门卫用房面积40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963.05平方米(架空层公共活动空间面积879.05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14.16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0584.82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824.75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1101.76平方米,物业用房202.83平方米)。总容积率1.579,总建筑密度29.47%,绿地率30.33%。地下停车位720辆,地上停车位176辆,非机动停车位3117辆,全民健身场地800平方米。
物业用房和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配置情况:
物业用房面积:位于1号楼负一层和中央水景绿化旁一层,建筑面积:427.83平方米。
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面积:位于中央水景绿化旁一层物业用房内, 建筑面积: 30平方米。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青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经理
电  话:18011302720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1125日至20131126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1125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3年1121日至2013年11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四川省中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成都青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