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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e区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城南e区一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城南e区一期,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新华社区。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
   “城南e区一期” 总建筑面积177256.62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35797.11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124914.86平方米;4栋1493套 非住宅建筑面积10882.25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186.27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610.63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85.3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9253.27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面积31277.25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3140.5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248.19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建筑面积607.17平方米,地下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80.13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17404.99平方米,其中A地块:9072.33平方米,B地块:8332.66平方米地下二层。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900辆  。
容积率:5.0,绿地率15%,建筑密度40.0%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187.80平方米,位于3栋1层、2层、负1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3栋1层。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3 1021日至20131022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新华社区项目售楼处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3 102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新华社区项目售楼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信用记分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3 1017日和10月18日17时00分前到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新华社区项目售楼处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新华社区项目售楼处
 联系电话:86630333                     
                                
 
招标人(盖章):成都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