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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合院二期(一标段)”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5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园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名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成都合院二期(一标段)”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成都合院二期(一标段)
建设单位:四川园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名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1311号。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90607.2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8201.78 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4551.6 平方米。
本项目容积率3.3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03%。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381.21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
三、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园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名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1号4-3栋5楼2号
联系人:唐良云
电  话:13882136329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7 10日、20137 11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1号4-3栋5楼2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 7 10日17:00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1号4-3栋5楼2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3年7917时00分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1号4-3栋5楼2号报名。
2. 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四川园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名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