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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裕•欧景(一期、二期、三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5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金堂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和裕•欧景(一期、二期、三期)”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和裕•欧景(一期、二期、三期)”位于金堂县三星镇北河二桥连接线北侧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60800.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9826.11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79468.2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9691.14平方米,物业建筑面积565.0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4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77.68平方米)。地上架空层建筑面积3773.78平方米(首层架空层和垃圾房1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200.67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1066.58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4066.54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837.55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面积23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155.5平方米)总容积4.00,总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地上停车位59辆、地下停车位1352辆,非机动停车位2711辆。全民健身场地1200平方米。
物业用房和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配置情况:
物业用房面积:位于1#楼1单元,4#楼2单元,5#楼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765           平方米。
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面积:位于4#楼二单元物管用房内, 建筑面积: 30平方米。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0710日至20130711日工作时间内在“和裕•欧景(一期、二期、三期)”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071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成华区华油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贰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3年0708日至2013年07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和裕•欧景(一期、二期、三期)”项目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六、联系人:王灵艳
联系电话:13541374008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油路8号
 
                                        
                                           成都金堂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