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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能综合利用公司经济适用房”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华能综合利用公司决定对“成都华能综合利用公司经济适用房”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379号,四至范围:东至石湃渠绿化带,西至成华区关家堰社区居委会,南至成都市成华区建筑安装公司第二公司、成都华能综合利用公司,北至成华区关家堰社区居委会。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791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938.83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68134.9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5193.39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2004.51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69.62平方米,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734.8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7422.45平方米。二层。其中:地下机动车库24490.81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1189.9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741.71平方米。绿地面积5385.0平方米。全民健身场地面积450.0平方米。
总户数:734户。
建筑结构:剪力墙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 15.55% ;容积率3.803;绿地率为 30% 。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607辆。地下停车位598辆,地上停车位9辆;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1167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建筑面积为734.89平方米,位于3栋1层,4栋2层、3层。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为30平方米,位于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华能综合利用公司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
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若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8月25日至26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在成都市跳蹬河热电厂大门购买招标文件(出售的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200元整,售后不退);若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1年8月25日9时至12时在成都市跳蹬河热电厂大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200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1年8月23日至24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招标人:成都华能综合利用公司
地址:成都市跳蹬河热电厂大门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84113387
           招标人(盖章):成都华能综合利用公司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