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檀香花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0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檀香花园”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檀香花园     
建设单位:成都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郎家村6组,四至范围:东至规划居住用地,西至规划居住用地,南至三环路,北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及办公。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11625.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283.3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7332.08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257.08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293.77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00.4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342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6幢;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18.7%;综合容积率4.0;绿地率为≥25%。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808辆(地下停车位),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833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370.4平方米,座落位置:建筑区划1号楼地上第三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座落位置:建筑区划1号楼地上第三层
三、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沙湾东一路新2号
电  话:028-87670543
联系人:周建明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0   5 13 日、 2010   5 14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   5 13 日17:00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010年  5月  12日17时00分前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2. 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成都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