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东骏湖景湾二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诚邀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新都区马超东路555号,四至范围:东至万和南路;西至马超东路;南至兴乐路;北至南一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住。
本建筑区用地面积3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321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多层 14951.76平方米,高层电梯住宅35908.74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10363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8幢(1F-16F),420户。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2.7%,总容积率2.01,绿地率41%。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376个(车库停车位316个,路边停车位60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485平方米;坐落位置:东骏湖景湾地下车库一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坐落位置:东骏湖景湾地下车库一层。
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本项目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3.5%;购房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2.5%,建立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将存于专户。
四、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
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若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10月29日、2009年10月30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9号2616室购买招标文件(出售的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若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10月29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616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三级暂定)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75分。
七、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八、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09年10月27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2009年10月28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招标人: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玲
联系电话:13881832921
招标人:成都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