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顺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邑新花园二期.南院”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邑新花园二期.南院
建设单位:四川顺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四至范围:东至邑新大道,西至上林邑都项目,南至邑新花园一期,北至张文君个人用地。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邑新花园二期.南院 ”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92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193.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33880.02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9563.77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7751.56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14174.9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268.97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61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654,建筑密度:40.55%,绿地率:25.12%。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上室外停车位46辆,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99辆,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398辆。
本建筑区划共有住户:350户。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161平方米;位于10号楼。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10号楼。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顺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13980785686
联系人:王先生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你单位自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09年 10 月 28 日09时至17时、2009年 10 月 29 日09时至17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
招标人(盖章):四川顺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