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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恒置地广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仁恒置地(成都)有限公司决定对“仁恒置地广场”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仁恒置地广场  
建设单位:仁恒置地(成都)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路,四至范围:东至指挥路,西至人民南路二段,南至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住宅),北至新光华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商务办公。
“仁恒置地广场”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9181.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482.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6790.00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49095.0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4399.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703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692.00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36009.0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465.00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518.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1913.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8.7,建筑密度:55.60%,绿地率:10.00%。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上室外停车位7辆,机动车地下停车位734辆,非机动车地下停车位30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700.00平方米;分别位于A幢6层及地下室。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 平方米;位于地下室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人:仁恒置地(成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鑫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
电  话:028-86751116
传  真:028-86751116
联系人:向阳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  6   19 日、2009  6  22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 6   19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资质证书或有酒店服式公寓管理经验一年以上且在管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9  6  17  日至2009 6    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仁恒置地(成都)有限公司
 
                                                               
                                                                                             2009   6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