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省东方住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上霖东方”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上霖东方
建设单位:四川省东方住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二段129号,四至范围:东至成都鑫惠丰实业公司,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农贸市场,北至成华大道二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
“上霖东方”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5157.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397.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073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7038.00平方米,公寓建筑面积2145.00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34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1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62.00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库面积13839.0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797.00平方米,地下自行车库面积926.00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3850.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4.0,建筑密度28%,绿地率:25%。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总户数:772户。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上室外停车位81辆,机动车地下停车位34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65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312.00平方米;分别位于4号楼1、2层212.00平方米,地下负一层100.00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5.00 平方米;位于位于4号楼2层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省东方住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仙桥南路6号恒丰大厦602室
电 话:028-86756876
联系人:孔解放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 6 月 10 日、2009年 6 月 11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天仙桥南路6号恒丰大厦602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 6 月 10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天仙桥南路6号恒丰大厦602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 6月 8 日至2009年 6 月 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天仙桥南路6号恒丰大厦602室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四川省东方住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
6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