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新和·芙蓉雅居”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成都鑫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新和·芙蓉雅居”位于大邑县晋原镇 晋义村、伯乐村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798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3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7244.8平方米,商业和会所用房建筑面积1605.1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50平方米。地面机动车建筑面积3492平方米,地面机动车停车位277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00辆。
二、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鑫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三级暂定)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09年 1月16 日至2009年1 月 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鑫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7号昌达商厦8楼
电 话:028-86751116
传 真:028-86751116
联系人:向阳
成都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