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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贞•锦上清苑”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7日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成都利贞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利贞•锦上清苑”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42177.35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97821.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8055.0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335.00平方米,物业服务及配套用房431.00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13975.00平方米。
四至范围:南至规划用地、北至天乡路二段、东至规划用地、西至成青快速通道。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为29%,综合容积率1.99;绿化率为44 %。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60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20个,地下停车位480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自行车停车位942个。
2、物业类型:高层商住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温江区天乡路二段855号
5、竣工交付时间:2009 年 7月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三级(含暂定三级)及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三、报名要求:
决定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四、报名时间:
2008年 10 月 17 日至2008年10 月 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五、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
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成都利贞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 十 月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