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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家园四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9日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对“清江家园四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说明
项目名称:清江家园四期
建设单位: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地址:郫县郫筒镇清江三街。
四至范围:南至清江家园一期,北至观柏路,东至清江家园幼儿园,西至清江家园三期。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物业。
本建筑区划总用地面积404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10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9411.2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43716.56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35334.64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89.8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户数960户,共计建筑物12幢;建筑结构为砖混、框架和剪力墙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容积率1.96,建筑密度26.39%,绿地率为33.5%。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78个,地下非机动车位120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360平方米;坐落位置:12号楼底楼,楼梯间西边。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坐落位置:本建筑区划内。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定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五、报名要求
决定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报名人身份证(验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六、投标报名时间
2008年9月19日至2008年9月 23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七、报名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中心服务电话:86279511、86279819)
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九、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