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星级住宅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成物协〔2010〕1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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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协会各部门,各物业服务机构,相关单位:

为深化我市和谐物管创建工作,推动城乡物业管理提质扩面,根据《成都市和谐物管星级住宅区创建活动方案》(成物协〔201018号,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10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星级住宅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星级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根据《方案》确定的3年目标,按照“梯度推进、逐年落实”的原则,确定2010年的创建目标为:

(一)物业服务机构参与率:中心城区为40%以上;二圈层为35%以上;三圈层为30%以上

(二)住宅区星级达标率:中心城区为35%以上;二圈层为30%以上;三圈层为25%以上

二、进度安排

(一)星级申请

20101130前,各物业服务机构应将星级评定申请材料(包括《成都市和谐物管星级住宅区评定申请表》、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

(二)审核推荐

2010125前,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应完成星级评定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并签署一、二、三、四星级审核意见;申请五星级的,由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星级推荐意见后,报市物业管理协会。

(三)星级评定

20101220前,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完成星级评定工作。

(四)结果公示

20101225前,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完成2010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星级住宅区评定结果汇总并公示。

(五)授牌和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申报。各物业服务机构要深刻认识星级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作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和谐物管创建成效的重要途径,踊跃参与、积极申报。

(二)认真自评,注重实效。各物业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和谐物管星级住宅区创建标准(试行)》开展自查自评,客观反映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真实水平,并结合自查自评结果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申报星级,确保星级创建有实效。

(三)落实责任,努力达标。各物业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要将星级创建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落实责任人,严格奖惩措施,督促工作到位,确保今年的创建目标圆满实现。

 

   

  年十一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