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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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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市物业管理协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讨论了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市房管局副局长宋学明出席会议;市物管协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以及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黄明泉主持。

会议通报了近期我市物业管理有关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市房管局《2010年度和谐物管创建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以及《2010年成都市窗口行业文明状况测评体系(试行)》(成文办〔201029号)中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测评标准和内容,并就下一阶段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

会议指出:物业管理行业涉及民生和稳定,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继续抓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意义重大,它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成果的迫切需要;是解决行业主要矛盾,推动行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创建和谐物管,促进城乡物业管理扩面提质的重要内容;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包括思想建设、文化建设、道德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设立,标志着此项工作已经提上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建设和发展的议事日程。

会议要求,各会员单位、各物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高度重视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一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要在充分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要突出行业特点,充分依托各方整合行业资源,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要在物业管理市、省、国优项目,和谐物管十佳项目,“三新”活动中的81个灾后重建项目中,树立一批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典型,带动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是要真抓实干、注重实效。要明确内容、强化措施、找准载体,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各类活动要经常化、制度化;四是要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要结合本行业、本企业、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广泛动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到各项物业管理活动和具体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