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协会自律、服务、维权、协调功能,充分体现协会“民主决策”的原则,更好地贯彻落实《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和市创建办关于《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及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物业管理行业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我会于
会上李旭东副会长对协会在今年第一季度中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协会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自律机制,不断规范企业服务行为;二是要积极反映行业诉求,努力改善行业发展环境;三是要加强行业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四是要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增强行业凝聚力;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级。
会议传达了市房管局相关领导的重要工作要求:今年是《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对于我们这个行业的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我们要抓住这一历史契机,一是要贯彻落实好《条例》,要紧紧抓住落实《条例》这个主线作好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的贯彻落实《条例》;二是要夯实基础,物业管理本身是基础性工作,一方面要加强物业管理队伍建设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培养;另外一方面是制度管理,要深入调研,不断研究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制度来规范行业、推动行业发展;还有一方面是发挥合力监管机制,《条例》赋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应职责,我们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发挥好业主大会这个物业管理主体的作用,加快符合条件的建筑区划设立业主大会的步伐;同时要加强与街办、社区的沟通和协调。三是要健全监管机制,两级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这四者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角色定位要准,要形成健全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监管、协调机制。四是要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法则,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要采取措施淘汰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扰乱市场秩序、妨碍行业发展的散、小、弱企业;要着力培育品牌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典型示范导向作用;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品牌建设及品牌宣传的同时,要把品牌企业的打造和推广形成制度化。五是要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行业协会要及时收集整理国内外同行的先进技术和理念,把好的方法和理念嫁接过来,并在行业里广泛宣传和推广,更好地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积极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理念,提高服务水平,服务意识和水平提高了,业主才会更满意,企业才会做强做大,行业才会更加发展壮大,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
会议还传达了宋学明会长关于物业服务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按照相关要求参与到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来,创建覆盖面要100%;二是要规范服务,行业风气满意度要高于85%;三是公共建筑、非住宅的无障碍设施的配置、管理、使用要达到要求。
市物业管理监督服务中心副主任、协会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黄明泉同志就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相关情况、相关指标及考评办法作了详细的介绍和解析,并对下一步的创建工作作了部署。
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物业管理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倡议书》,要求各企业将倡议书发到每个员工手上,并在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内进行倡议和宣传。
与会人员还就条例如何有效的实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对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还提出了二个议题:一是建议搭建物业管理行业人力资源交流平台,举办物业管理人才专场招聘会,二是建议举办物业相关配套产品博览会,整合相关资源,通过集合竞价,降低服务成本。
会议要求会员认真学习、加强研究,贯彻落实,提高水平,积极响应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规范服务、履约尽责、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全行业规范服务行为,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与业主共同构建和谐物管,营造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