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管理企业、相关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构建和谐文明社区,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在全市组织开展“春风入户,共创和谐——物业服务便民”活动(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便民”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 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各物管企业、相关会员单位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深入一线,对小区内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小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及时整改。
二、 活动时间
2007年3月1日——3月14日,各物管企业填报《小区“物业服务便民”活动报名表》,向市物协上报小区便民活动安排(报名表见附件1);
2007年3月15日——4月15日,“物业服务便民”活动正式启动。
三、 活动地点
各物管企业服务的物管小区内
四、 活动内容及其形式
1、小区内组织召开一次恳谈会,邀请社区、街办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和部分业主参加,主动听取群众反映意见,以及改进本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2、通过群众反映意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切实解决一批具体问题;
3、开展一次小区安全知识讲解和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旧住房安全检查;加强小区安全防范检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加强小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
4、开展一次“便民服务日”活动,选定一日集中在小区设点为业主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现场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帮助业主排忧解难;
5、积极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走访住宅小区内的老劳模、军烈属、残障人士和困难家庭,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6、其他形式多样化的物业服务便民活动。
五、活动宣传
1、在“便民活动”中,各物管企业要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小区内宣传栏、电子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内容,在小区醒目的位置悬挂印有“春风入户,共创和谐——物业便民服务活动”字样的宣传横幅;
2、对成效较好的活动以及在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物管企业要及时上报到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便协会及时在物业网上宣传,树立一批示范典型,不断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的整体形象;
3、“物业便民活动”结束后,物管企业要填报《小区“物业服务便民”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上报市物管协会。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